时间:2026-01-24 19:10:5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十、拼多多之错,拼多多之恶 51. 最后:拼多多之错,拼多多之恶 拼多多出生即有过错。这在↑37. 《拼多多用户服务协议》中已经论述。 本案表面是被告1卖“假”货坑爹,也坑妈妈粉,还连带了被告2拼多多平台;但根源上是平台制度与管理存在问题。由于历史及管辖原因,平台还受到一定的特殊“保护”。 (1)被告1打假揭短视频,指出被告2平台售假者众。↓ ① 拼多多时尚丽人榜全是卖假货的,没有一家卖真货。|||《判决书》第4页,良心商家视频,【证据3】被告1揭露。 ② 一万家九千九百九十家卖假货;……|||《判决书》第4页,“卖假货的直播间材料”;模仿者;其他榜全是卖假货的我不占,我只坐人气榜;贼喊捉贼;等【证据20-1,20-2,20-3,20-4,20-5】。 (2)拼多多是众多假货网络传播的温床,被告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不良影响巨大,本案只是冰山半角。 (3)平台乱象视频,《判决书》第4页, 卖惨、直播间打架、小三闹场吵架|||【证据17-1,2,3】。 (4)诉讼中经过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得知,在消费者起诉拼多多商家及平台的众多司法案件中,没有查到拼多多因连带责任而败诉的任何记录。这看似正常,实则不正常。 (5)而拼多多起诉商家或被商家起诉的案件中,拼多多可是稳、准、狠。 根据《拼多多假货处理规则》4.1.2.商家可能会受到“历史总销售额的十倍”的处罚,注意,不是单件商品的十倍。并得到长宁法院判决支持:(2017)沪0105民初20204号等。因该案起家的邓鑫法官也在网络走红,并在文章“电商平台自主打假”中称“该典型案例判决于2018年5月,判决书中“支持平台自律管理”“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及“协助消费者维权”等理念在2019年1月生效的《电子商务法》中均得到了明确规定。” 但也有人说平台依此获巨额盈利,“神秘买家”“黑吃黑”(比喻:赌场自己抓老千。平台知道谁家售假,养你杀你)。 (6)为了保护拼多多,邓鑫法官曾这样说: 关于平台处罚幅度,平台“假一赔十”的规则引发了较大争议。对此我们认为,现行法律虽并未对处罚幅度进行明确规定,但在打击网络售假这一问题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根据售假商品的性质规定了价款三倍乃至十倍的赔偿,为平台处罚售假商家的幅度提供了可借鉴的参考。 如果依据邓鑫法官思路标准,有了2022年新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23年《民法典合同篇解释》、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均有强调“承诺”,能支持本案原告依照约定进行索赔,但邓鑫法官为何不支持买家索赔呢?难道因为本案被告是拼多多?法官双标 ? 我原是拼多多常客,与其无冤无仇。 但拼多多出生即有过错 !↑37. 拼多多协议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恐怕你心中也痛恨拼多多假货久已。 总结一下 本案走了4年,已经感到在沪的各种“护”,对法律逐渐失去信心和耐心: l 一审错误明显、二审上诉没钱、再审听证审判长违法不出现; l 检查监督材料不看、检查复查拖拖延延、遮遮掩掩; l 信访回到起点,你说的问题他不以为然; l 只能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查办。 l 请你睁开双眼!!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这是我坚持的信念。 本人一定会坚持进行多渠道依“法”维权 !!! 以上,愿最高人民法院知晓,依职、依法处理,希望本案能够得到提审。 不要打回上海高法,因为傲慢的上海高法半年多都未依法办理。↑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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