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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对被告2已完成注意义务的认定错误。

时间:2024-06-01 13:16:1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4. 对被告2已完成注意义务的认定错误。

《判决书》18页,被告寻梦公司依法审核小石头珠宝优选店铺的入驻资质,向原告披露了被告时奔的主体信息,并在合理期限内于2023830日、1117日等日期就被告时奔利用直播间侵害原告权益的行为分别采取了资金冻结、关闭直播、扣分及限制提现等处罚措施已完成注意义务。

1】 前述案涉商品是禁售商品。平台存在过错,证明平台应知。

2】被告1没有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公示,被告2没有尽到提示义务让被告1完成主体登记。被告1店铺为被告2平台的非法店铺“黑店”。平台存在过错,证明平台应知。

3】停止销售证据不足。

4】平台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一审认定事实错误。

平台认为措施没必要,所以不会积极采取,以前拼多多连带责任没有败诉记录。


5】结论:平台没有完成注意义务。一审认定错误。

《附件4-1:案涉商品不是禁售商品的定错误》

《附件4-2:连带责任中法院举证责任分配错误:依法登记》

《附件4-3:关于应知的论述总结》[i]

《附件4-4:没有证据证明拼多多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

     《开庭陈述》第32-41页。


[i] 附件4-3:关于应知的论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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